目前分類:細說當年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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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一位要記的私校同事,是C。

最初與C相熟,是由於她與我住的地方只是一村之隔,於是我們往往會在上學的公車上相遇。放學時,若是時間許可,也會一起下班。

C是個不太主動發言的人,聊起來,卻又是一個很好的分享對象。之後的日子,我們一起去過旅行(是和M和她男友一起,四人在某年暑假去山東)。我也跟C上過她的教會好一段日子。

在工作上,C是個很為夥伴設想的好同事,與她一同任4B班主任的日子,至今仍令我懷念。

結婚時,C為我作伴娘。可惜是轉職後,彼此可以分享的東西愈來愈少,近年已無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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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說是「朋友」,而不是「同事」,是因為我要記的幾位,都不止是同事般簡單,是真的經歷了「有福同享、有難同當」的朋友!

第二位要記的,是在私校共事的M。

必須記她的原因,離不開大家曾經共事(工作上一起努力過)、又曾經每個週末一起玩(有一段日子,我每週末都到她家留宿),而且,她怎算也是我和William的紅娘。



M是中文科科主任,又是當時的升學就業輔導主任(而我就是教務)。本來合作不多,但由於我好管閒事的性格,總會把人家的事拿來當自己的事!她結婚時,我是姊妹兼攝影師之一,婚禮後幾天,我就沖曬好照片,比那家所謂專業攝影(要付費的那種)還要早把照片交給一對新人。轉職後的第一年,每個週末我們都一起玩,甚至,我替M進修時的論文出過一分力。真以為彼此是對方以真心去交的知己。

到我結婚時,邀請了M做姊妹,而且還是姊妹的領軍,就出事了。第一次要她出現,是要去酒店視察場地,她因為與先生鬧意見,臨時爽約。

第二次,是我臨出嫁的一晚。我不是要出嫁前有人陪睡的那種,但,總希望當晚幾位姊妹能作個最後討論,確保婚禮程序順利。怎料,唯一不出現的姊妹就是M,當時的理由是說自己有私事。事後竟得知她的真正原因是要買衣服!

另一位朋友說了一句:「她結婚時,你為她做了很多;到你結婚,竟然......」,我不是斤斤計較的人,但,也許恕我小器,這種失望,至今仍揮不去。婚後,與M沒太多聯絡。

與M相熟的日子,我也認識了M的胞姊C。後來在網聚中相認,原來C是我們日遊討論區的一位高手。之後,多次的網聚也與C有交談,間中談及M。某次日遊,我們一行人更在旅程中多次遇上C的一行人。從C口中,知道M在2006年中生了小孩。間中無事,上網會瀏覽M所教的另一所中學,得知她仍在那裡工作。也許,心底深處,其實我仍為失去了這一個知己而覺得可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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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一所基督教非牟利私校任教。

本來,私校的薪金微薄,同事流動性也大,理應沒太多朋友才是。偏偏,在私校,彼此不為升職,沒有利害關係,反而真心、同心地協作,幹的一切也只為學生的好,同事間倒來得真摯。

值得記下的第一個朋友,一定是義字當頭的J。



J是宗教科主任,比我年長不少,人生經歷比我多得很,單是聽她說由中學開始半工讀,到做過診所護士、美容等工作,再進神學院讀文憑,然後回到教會所屬的這一所私校任教,已是一本傳記。第一年入職,與我一同入職的有近十人,都是初出茅廬的畢業生,J一來是教會中人,二來是校長器重的行政人員,對著我們,就像眾人的大家姐。至今還記得,那一年我們一起為學生事務祈過禱,一起哭過、笑過。

第二年,我被校長提升為行政人員之一,與J有更多共事,意見也相近。年中,被小人所傷,J以為我刻意做小動作去爭取某班學生的信任,而我,因為知道J愛恨分明的性格,竟沒有去解釋清楚,J和我在某一天起變為陌路,甚至之後的一年,事事針鋒相對。

第四年,同一個小人,再一次中傷我,令我由行政人員之列退了下來。某次在走廊當值,一年多沒有正式交談的我和J聊起來,忽然將一切都明白過來。自此,我們再一次成為好朋友。

在私校教了四年,2000年我就轉職了,J也在同一年離職,往中文大學修讀她的神學學位,完成讀大學的心願。

之後我們仍間中有聯絡,2002年我結婚時,J是全程為我打點裝扮的好姊妹。2006年底小Boo出生,J是少數在小boo未滿月就到我家探小boo的朋友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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