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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說是「朋友」,而不是「同事」,是因為我要記的幾位,都不止是同事般簡單,是真的經歷了「有福同享、有難同當」的朋友!

第二位要記的,是在私校共事的M。

必須記她的原因,離不開大家曾經共事(工作上一起努力過)、又曾經每個週末一起玩(有一段日子,我每週末都到她家留宿),而且,她怎算也是我和William的紅娘。



M是中文科科主任,又是當時的升學就業輔導主任(而我就是教務)。本來合作不多,但由於我好管閒事的性格,總會把人家的事拿來當自己的事!她結婚時,我是姊妹兼攝影師之一,婚禮後幾天,我就沖曬好照片,比那家所謂專業攝影(要付費的那種)還要早把照片交給一對新人。轉職後的第一年,每個週末我們都一起玩,甚至,我替M進修時的論文出過一分力。真以為彼此是對方以真心去交的知己。

到我結婚時,邀請了M做姊妹,而且還是姊妹的領軍,就出事了。第一次要她出現,是要去酒店視察場地,她因為與先生鬧意見,臨時爽約。

第二次,是我臨出嫁的一晚。我不是要出嫁前有人陪睡的那種,但,總希望當晚幾位姊妹能作個最後討論,確保婚禮程序順利。怎料,唯一不出現的姊妹就是M,當時的理由是說自己有私事。事後竟得知她的真正原因是要買衣服!

另一位朋友說了一句:「她結婚時,你為她做了很多;到你結婚,竟然......」,我不是斤斤計較的人,但,也許恕我小器,這種失望,至今仍揮不去。婚後,與M沒太多聯絡。

與M相熟的日子,我也認識了M的胞姊C。後來在網聚中相認,原來C是我們日遊討論區的一位高手。之後,多次的網聚也與C有交談,間中談及M。某次日遊,我們一行人更在旅程中多次遇上C的一行人。從C口中,知道M在2006年中生了小孩。間中無事,上網會瀏覽M所教的另一所中學,得知她仍在那裡工作。也許,心底深處,其實我仍為失去了這一個知己而覺得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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